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资质; 具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资质;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资产并购重组及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
在执业过程中办理多宗民商事诉讼、刑事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具有丰富的诉讼实务技巧; 为多家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参与制定企业商业合同、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起草与修改,代理过多宗涉及物业管理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具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资质,处理过深圳市金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了解并熟悉大量涉及物业管理专业方面的法律及专业知识。
医疗纠纷:(2016)粤0304民初23468号、(2019)深国仲医疗字第26号、(2016)深仲医患字第100号。 二、刑事案件:1、吴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被龙岗检察院做不起诉决定书;2、黄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被深圳市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3、王某被诈骗案向派出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派出所最终立案。 三、破产清算案件:(2018)粤03破313号、(2019)粤03破34号、(2019)粤0304破28、29号等30余宗; 四、民事诉讼:(2017)粤0303民初6972号、(2020)粤03民终128、129、130、13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