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负责人资格。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资产并购重组及破产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法学硕士,曾任检察官、公诉人、组织部干部。 现任中共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第三党支部书记、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基金行业从业资格。200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自2006年做实习律师起至今从事法律工作十五年。期间,曾在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工作五年,任反贪干警、检察员、四级检察官、公诉人等,独立办理刑事案件500余件。
本科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研究生就读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公司法人格否认研究》
2016年,在深圳市政法委、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司法局组织的第一届深圳市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中,荣获“优秀选手奖” 2018年,被中共深圳市司法局委员会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深圳市传统艺术文化促进会会员
2014年,加入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2018年,入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管理人资质 2019年,入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破产管理人资质
1、王某某从事信用卡套现5个多亿的特大非法经营案
2、林某某翻新、销售几万部名牌手机的假冒注册商标案
3、黄某某等八人在娱乐会所工作的贩毒、组织卖淫案
4、王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决定取保候审、不起诉案
5、郑某等十余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6、李某某等人虚开十几亿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
7、深圳前海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等40多件破产清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