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广东省司法厅发文批准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与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注销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原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的所有权益、资质、业务和债务由合并后的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享有和承担,原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现有律师和聘用人员由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承接。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2月,是经国家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立的深圳市首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 迄今成立20年。诚公寓意诚信、公正和事业成功。诚公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注册为中国法律服务注册商标,2004年被深圳市商标评审机构授予“深圳知名品牌称号。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秉承诚信、公正、为客户提供一流法律服务的理念,以其精湛的技术、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一个个成功案例,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长期信赖,二十年来诚公律师事务所与公司客户一起成长,发展成为以公司法律业务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先后荣获“中国律师事务所十大诚信品牌;中国民营企业最受欢迎律师事务所等荣誉。
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特区开创初期最早设立的深圳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是于1983年成立的深圳最早的三家律所事务所之一。1994年初,中国第一批国办律师事务所改制,该所成为中国第一批合伙律师事务所之一,并于同年取得了证券业务资格,成为中国司法部、国家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认可的首批有资格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见证了深圳市律师行业30年的发展历程。三十年来,该所以其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而为广大客户信赖。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是深圳市乃至广东省律师业规模化进程的新成果。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坚持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和品牌化道路,维护正义、恪守诚信,为社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