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引 言
近年来,南亚地区在全球供应链和跨境贸易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作为其中的重要港口国家,孟加拉国凭借吉大港(Chattogram)和蒙格拉港(Mongla)在国际航运网络中的作用,逐渐成为外国企业进入南亚市场的关键节点。据统计,孟加拉国超过 90% 的进出口贸易通过吉大港完成¹,这使其在区域内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
随着外国企业在该领域的兴趣不断增加,合规问题成为必须正视的议题。孟加拉国在公司注册、航运监管、劳工管理以及外汇和税务合规等方面均设有严格制度,任何忽视这些要求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法律风险。
本文内容基于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涉外专业委员会在为客户就孟加拉国航运与物流业务合规事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的实务经验所总结。通过对孟加拉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梳理与要求的归纳,我们希望为计划进入孟加拉国市场的企业提供参考与启示。
02
法律框架与基本要求
孟加拉国对外国公司在境内开展业务的合规要求,主要源自三部核心法律:
1. 《1994年公司法》(Companies Act 1994)²
2. 《1976年内河航运条例》(Inland Shipping Ordinance 1976, ISO 1976)³
3. 《2022年贸易组织法》(Trade Organizations Act 2022)⁴
基本原则:外国公司若要在孟加拉国开展涉及船舶运营、雇佣人员或合同履行的实质性业务,必须在孟加拉国公司注册署(Registrar of Joint Stock Companies and Firms, RJSC)注册,或经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Bangladesh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uthority, BIDA)批准设立合法分支。
03
行业许可与监管要求
船舶注册与检验:《1976年内河航运条例》第3条要求所有船舶必须持有检验证书和注册证书。
港口与运输许可:孟加拉国内河运输管理局(Bangladesh Inland Water Transport Authority, BIWTA)和吉大港港务局(Chattogram Port Authority, CPA)对驳船和装卸业务具有监管权⁵。
贸易执照与行业协会登记:《2022年贸易组织法》规定,企业必须取得贸易执照并加入商会或协会。
税务与外汇管理:《外汇管理法》(Foreign Exchange Regulation Act 1947)与《反洗钱法》(Money Laundering Prevention Act 2012)对跨境资金转移、AML/CFT 提出了严格要求⁶。
04
雇佣人员的合规要求
外国公司在孟加拉国雇佣人员,必须通过注册实体或获批分支:
工作许可:需经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BIDA)批准⁷。
就业签证(E-5):需雇主担保。
安全审查与居留许可:由警察特别部门审核。
未注册公司无法合法雇佣,违规将导致劳动关系无效与处罚。
05
中国企业在孟加拉国的法律风险
对于计划进入孟加拉国航运与物流领域的中国企业而言,合规问题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形式要求”,而是直接影响到商业安全与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
1.合同效力风险:未在孟加拉国完成注册的外国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不可执行。这意味着,即便中国企业投入资金或签署协议,若合作方未履行义务,法律救济的效果可能大打折扣。
2.船舶运营与资产风险:未完成注册和检验手续的船舶随时可能被扣押或没收,中国企业一旦投入运力却未办理合规手续,极可能面临“船货两空”的局面。
3.保险与赔偿风险:在没有合法资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付,一旦发生事故,企业需自担巨额损失与第三方索赔责任。
4.税务与资金安全风险:通过境外账户收取或支付货款,极易触发孟加拉国税务机关及金融监管部门的调查,不仅资金可能被冻结,还会影响企业声誉,甚至波及未来在其他国家的合规记录。
这些风险最终可能导致 投资受损、资金链受阻、项目停摆,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整体战略构成威胁。
06
中国企业的实务合规建议
结合我们在跨境法律服务中的经验,中国企业在进入孟加拉国市场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合规路径:
1.前置合规规划:在进入孟加拉国之前,应明确采用何种市场进入模式——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还是联络处,并相应完成公司注册署(RJSC)登记及孟加拉国投资发展局(BIDA)审批。
2.完整许可链条:在项目启动前即落实船舶登记、港口通行许可、贸易执照、税务登记(TIN/VAT)等手续,避免因许可缺失而导致业务中途被叫停。
3.资金与外汇安排:确保跨境资金流通过孟加拉国合法银行渠道,避免通过第三地账户结算,以降低被认定为“洗钱”或“逃税”的风险。
4.用工与派遣合规:若派遣中国籍员工到孟加拉国,应通过注册实体担保,办理工作许可与就业签证,并建立符合法律要求的雇佣文件,防止因劳动争议影响项目运作。
5.合同合规条款:在对外签约时,建议加入“合规义务”条款,要求合作方保证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约定一旦因合规缺失导致项目受阻,应由对方承担责任;同时,预先设定争议解决机制(如国际仲裁)以增强合同执行力。
对中国企业而言,提前做好合规布局,才能真正实现 “走得出去、站得稳、收得回”。这不仅是满足孟加拉国监管要求的需要,也是确保自身商业利益和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
07
结 语
孟加拉国的严格监管体系反映出其保障国家经济与金融安全的态度。外国企业如欲进入孟加拉国航运与物流市场,应提前完成公司注册、许可审批及税务外汇合规,以确保合法经营并控制潜在风险。
【 脚 注 】
1.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 Chittagong Port Trade Facilitatio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Report,2023,available at:https://www.adb.org/sites/default/files/evaluation-document/470666/files/pper-l2147-ban-chittagong-port.pdf
2. Companies Act 1994 (Act No. XVIII of 1994), Laws of Bangladesh.
3. Inland Shipping Ordinance 1976 (Ordinance No. LXXII of 1976), § 3, Laws of Bangladesh, available at: https://faolex.fao.org/docs/pdf/bgd19882.pdf?utm_source=chatgpt.com
4. Trade Organizations Act 2022 (Act No. VII of 2022), § 3, Laws of Bangladesh, available at: https://faolex.fao.org/docs/pdf/bgd218706E.pdf
5. Bangladesh Inland Water Transport Authority (BIWTA), Regulatory Guidelines on Inland Shipping (Dhaka, 2022).
6. Foreign Exchange Regulation Act 1947 (Act No. VII of 1947), and Money Laundering Prevention Act 2012 (Act No. V of 2012), Laws of Bangladesh.
7. Bangladesh Investment Development Authority (BIDA), Guidelines for Employment of Foreign Nationals in Bangladesh (Dhaka,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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