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每一个案件做成典型,诉讼策略至关重要。本期诚公公司委分享会由翁攀明律师主讲,一起典型的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竞合纠纷,展现了翁律师团队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时的策略思维,以达到最佳的诉讼效果。
一 案例背景与基本案情
原告为一家国有企业,拥有争议土地的所有权。2021年,原告与A公司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约定A公司借用原告名下土地用于堆放地铁风井工程产生的临时弃土。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为内地某仲裁委仲裁,原告因疏忽未对该条款提出质疑。协议到期后,A公司不仅未按期交还土地,还违规堆放弃土达十几万土方。更严重的是,由于弃土堆放位置临近主干道路,在风雨天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原告的核心诉求包括:要求A公司清运弃土、返还土地并支付占用费。
团队代理原告,案件策略设计的被告共有四方:
被告一:A公司(国有企业,实际施工方)
被告二:B公司(国有企业,工程业主方)
被告三、四:C1、C2公司(国有企业,总包方)
二 诉讼策略演变与进展 1.初始策略:仲裁途径的考量
团队最初考虑按照《临时用地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拟前往内地仲裁委对A公司提起仲裁。然而,调查发现A公司已有部分被执行信息,履行能力明显不足。这一发现翁律师灵机转变思路,寻求其他法律途径。
2.策略转变:合同与侵权竞合的运用
团队创新性地采用了"子债父偿"的思路,注意到B公司作为大型国有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也是A公司的“金主爸爸”。于是放弃单纯依赖合同之诉,转而利用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的竞合关系,以土地权利人身份向B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排除妨害之诉,主张A、B公司共同侵权。
3.关键策略亮点:
(1)律师函先行:在起诉B公司前,先向其发送律师函,告知A公司的侵权事实并要求B公司与A公司尽快履行义务。这一举措实现了多重目的:施加压力、保留证据、为后续诉讼铺垫。
(2)程序灵活应对:经历了立案、退文、再立案的波折后,通过和解再次撤诉,达到一箭多雕的效果,废弃仲裁管辖,固定法院管辖,也有效帮原告减少了诉讼费支出。
(3)二次起诉策略:在撤诉后再次起诉A、B公司并追加被告C1、C2公司,最终实现案件突破,A公司迫于B、C公司的压力,安排渣土车辆日以继夜的搬运弃土,历时3个月,最终在开庭前完成了全部清运工作,实现了当事人的全部诉求。
三 核心法律问题研讨 问题一: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竞合时的管辖确定
(1)法律依据:
《民诉法》第24条,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民诉法》第29条,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司法实践分歧:
一种观点是“意思自治”,认为应当适用约定管辖,即当侵权行为由合同所引发时,应适用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除非双方明确排除基于合同侵权提起的诉讼。
参考案例(2017)最高法民申4996号:最高法院认为,当侵权系因合同履行而产生时,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尊重当事人协议约定的管辖。特别强调:协议管辖条款未明确排除基于合同侵权提起的诉讼时,应适用约定管辖。
另一种观点是“法定管辖”,认为适用侵权管辖规则,协议管辖条款仅针对合同争议,不自动延伸至侵权纠纷。
参考案例(2023)最高法民辖142号:最高法院认定,虽然存在合同管辖协议,但该约定仅针对合同争议,不适用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侵权纠纷,故应适用法定管辖。
(3)实务启示:
律师在处理此类竞合案件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中的管辖条款表述,评估侵权行为与合同履行的关联程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司法倾向选择最有利的管辖依据。
问题二:共同侵权案件中仲裁与诉讼管辖的冲突的司法实践演变
传统做法是法院对全案行使管辖权,因为仲裁协议不能约束全部当事人,且共同侵权案件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不宜分割处理。但,近年处理趋势是分案处理,认为共同侵权案件可为可分之诉,原告与有仲裁协议被告间的纠纷通过仲裁解决,原告与无仲裁协议被告间的纠纷由法院审理。此趋势的优势既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同时又保障诉讼权利。
四 总结收获 本案例看似是一起简单土地返还纠纷,但翁律师团队能把案件做成典型,归因于团队在处理复杂法律关系时善用策略思维:
首先,在起诉前必须全面分析各被告与原告的法律关系,及评估分案处理对案件整体策略的影响,根据客户利益选择最有利的争议解决组合。从单纯合同之诉转向侵权之诉,再到共同侵权主张,展现了法律适用的灵活性。
其次,程序法不仅是"工具",更是战略资源,善用程序规则可为客户创造实质价值。通过律师函、和解谈判、撤诉再诉等程序组合,实现了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解决效率的目标。
再次,办理案件时应善用沟通艺术,做纠纷解决的协调者。与当事人的沟通,确保全面了解商业背景和真实诉求;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通过律师函等方式施加合理压力;与法院的沟通,依法有序表达诉求,避免对抗性姿态。过程中还把握了谈判时机,适时寻求和解,既保留了诉讼压力,又为双方创造了协商空间。
最后,对于的法律适用可以创新尝试,将合同纠纷转化为侵权主张,突破仲裁条款限制,追加资金实力强的被告,提高执行可能性。
律师唯有不断学习、培养多角度分析案情的专业能力,避免思维定式,通过多维解决思路,突破单一思维,方能案件处理出最佳的法律效果。
合影留念
本期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