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之劳动关系中的损失赔偿篇

来源: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作者:诚公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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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之劳动关系中的损失赔偿篇


引言
Introduction

诚公学院于2021年4月13日诚邀本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季文梅律师在线直播分享了《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课程。鉴于直播时间限制及听众对课程内容非常感兴趣,诚公学院现根据课程内容分篇汇总分享给大家。

员工未提前通知便离职的损失赔偿


首先

法规索引:《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但是实际上,这点很多员工是做不到的,法律上没有对员工的这种行为作出明确的罚责,也就导致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员工能不能提前30天,只能靠劳资双方的信赖关系维系。


实务中,员工不提前通知或者提前通知的天数,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也不在少数。理论上,企业可以提出要求员工进行损失赔偿,但实际上胜诉难度非常大。对于企业而言,如何准确适用该制度维护自身权益?我们结合法律实务,提出建议如下:

建议:


我们要有明确的损失数据


答:第一,我们要有明确的损失数据,这个数据是如何计算得出的,需要有明确的算法、依据。每个岗位不同,算法和损失的计算依据也不同,需要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去计算。

需要对上述损失时的责任进行划分


答:第二,需要对上述损失时的责任进行划分。往往不是离职员工单独个体造成的,可能会涉及在岗员工,所以,责任的划分要明细,损失产生的背景、事实经过要确认清楚。

损失和员工的过错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


答:第三,损失和员工的过错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这一点在责任划分的过程中,其实就可以掌握并收集到相关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最后:


我们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追偿。


友情提示:这其中的难点,往往在于企业的损失数据的计算,以及损失的产生是由离职员工直接造成的。因此,企业需要充分准备相关损失的证据,否则企业很可能无法胜诉。



※ 以上为嘉宾律师个人意见,因个案情况不同,不宜直接作为个案处理的法律意见。


(下期课程内容分享:《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之二倍工资差额赔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