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关于我们
  • 律师团队
  • 专业领域
  • 新闻资讯
  • 各地机构
  • 加入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公沙龙∣“深圳城市更新、利益统筹项目政策要点和法律服务机会”主题活动圆满举行

    诚公沙龙∣“深圳城市更新、利益统筹项目政策要点和法律服务机会”主题活动圆满举行

    程庭刚律师从城市更新与利益统筹历史沿革与发展趋势、基础概念、实施流程要点以及律师参与旧改项目法律服务机会四个方面为诚公所内同事进行讲解。

    阅读全文2023-03-20
  • 首期诚公“聊吧”沙龙活动圆满结束

    首期诚公“聊吧”沙龙活动圆满结束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诚公沙龙"新开栏目"诚公聊吧"沙龙活动,由诚公青年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诚公青工委")主办。

    阅读全文2023-03-02
  • 第七期诚公沙龙《刑事案件二审的有效辩护—突破与救赎》圆满结束

    第七期诚公沙龙《刑事案件二审的有效辩护—突破与救赎》圆满结束

    活动诚邀全国律协刑事委委员、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宋福信律师,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赖建东律师,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副主任田鹏律师,联合诚公所权益合伙人李春秀律师、程泉律师共同打造本场有深度的座谈会,活动由诚公所诚公学院、诚公模拟法庭联合承办,由诚公所董事鲁畅律师主持。

    阅读全文2023-03-02
诚公动态 党建活动 新闻资讯 诚公普法 全部
  • 30
    03

    诚公喜讯|港籍律师伍毅文通过大湾区九市律师资格考试

    作者:诚公所

    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律师考试于7月31日举行,诚公冯黄伍林(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伍毅文律师通过大湾区九市律师资格考试。

    阅读全文
  • 30
    03

    “国民老公"主动示爱落入圈套,女子被假王思聪骗走3万 !

    作者:诚公所

    今年9月初,一陌生男子添加了胡女士的微信,并要求与其进行语音聊天......

    阅读全文
  • 30
    03

    违法转包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作者:诚公所

    诉辩焦点 (一)认定工伤是否应当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二)违法转包的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阅读全文
  • 30
    03

    挂靠人(包工头)工作时死亡,被挂靠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作者:诚公所

    诉辩焦点 (一)建安公司应否作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建安公司应否承担梁锦洪的工伤保险责任。

    阅读全文
  • 30
    03

    经选举产生的商会秘书长与商会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

    作者:诚公所

    商会一般是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发起组成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组织,商会秘书长可以通过会员选举产生,也可以对外聘请。 商会秘书长并不必然与商会之间成立劳动关系,认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还要从选聘形式、是否接受商会考勤管理、报酬支付方式等方面综合进行判断。

    阅读全文
  • 30
    03

    在没有约定仲裁的补充协议上签字可否认定为默示同意主合同上约定的仲裁条款(Varig v. MP Fund)?

    作者:诚公所

    2020年8月11日,开曼群岛上诉法院推翻了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决定,该决定命令Matlin Patterson Global Opportunities Partners私人投资基金(“MP基金”)向Gol 航空公司支付约5500万美元,该款项是Gol购买航空公司Varig股份的金额。

    阅读全文
  • 30
    03

    建工委成立大会暨法律服务产品发布会圆满结束

    作者:诚公所

    2021年11月08日下午,在本所及董事会的大力支持下,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法律服务产品发布会在本所多功能厅成功举办。

    阅读全文
  • 30
    03

    未依法备案登记的租赁合同有效吗?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作者:诚公所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阅读全文
  • 30
    03

    租赁合同的期限和租赁合同的形式有什么关系? 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作者:诚公所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阅读全文
  • 30
    03

    什么是租赁物的损坏?民法典合同编逐条解析(法条附英文翻译)

    作者:诚公所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阅读全文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20
  • 21
  • »
你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咨询
  • 律所位置

    查看地图

    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128号卓越城一期3栋4、6层 (地铁四号线上梅林站 A出口)

  • 邮箱地址

    cg@lawyercg.com

  • 联系电话

    0755-88022288/23602663

  • 法律声明
  • 律师招聘
  • 联系我们
©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15114138号-3 | 大律科技出品
  • 0755-88022288/23602663